全国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拟表彰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公示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评选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的通知》(人社部函〔2022〕69号)精神,经各基层单位民主推荐、各地级市和县(区)住建与人社部门考察审核、在自治区住建厅党组会议和自治区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的基础上,向住建部文明办上报了初步推荐意见。近日,经住建部和国家表彰办联合集中审核,形成了初步表彰意见,现对拟表彰集体和个人予以公示:
一、先进集体(共2个,按行政区划排序,省直部门排在最后)
吴忠市公用事业管理所
宁夏回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总站
二、先进工作者(共2人,按姓氏笔画排序)
代明亮 宁夏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住房保障处二级调研员
吴 昊 中卫市中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三、劳动模范(共4人,按姓氏笔画排序)
王保国 宁夏万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施工员、助理工程师
叶 岚 ?固原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兼总建筑师、高级工程师
徐红川 石嘴山市星泽燃气有限公司平罗分公司抢险维修班班长
曹景远 ??吴忠市盐池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职工、工程师
公示期为2022年9月16日至9月23日共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反映公示对象存在问题或问题线索,可采取写信、打电话等方式,向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机关纪委反映。为便于对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举报人在反映问题时,应提供具体反映事实或线索,并留下姓名、地址、联系方式。我厅将对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若所反映的问题调查属实,将取消被反映对象的表彰资格。
地址:银川市文化西路69号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机关纪委
邮编:750001电话0951-5031653
附件:全国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拟表彰对象简要事迹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9月16日